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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4日 星期二

早期療育--離婚官司--小孩探視權--爸爸生日

離婚是經過思考後的選擇, 所以對我而言並没有所謂的對或錯, 只是勇敢的去面對.  至於小孩, 我一直告訴姐姐芳芳, 媽媽希望姐姐芳芳和妹妹在這個過程中可以獲得最大的利益.  不要受到傷害... 但...我也只能盡力...

爸爸探視二姐妹的時間已經訂下來, 但為了在探視方面做一對合作的父母, 在7月初我主動告訴爸爸:"您的生日是在 7月, 您要不要考慮換探視時間以便在生日那天可以和小孩一起相處."  "他"回覆我:"他會在探視時和小孩討論..."



但在"他"7月第一次探視小孩後, 我問姐姐芳芳:"爸爸有没有和妳們討論到換探視時間.  因為爸爸生日是在7月."  結果姐姐芳芳說:"爸爸完全没有提到."  聽到姐姐這麼說...我心裡有點難過, 我也不知道我在難過什麼...每個人的路畢竟都是自己走出來的..."他"和小孩的關係要"他"自己努力去經營.  我想我還是會在特殊日子提議和"他"換探視時間, 讓"他"和倆姐妹的相處是更有意義的.  至於相處的品質, 則要靠"他"自己去經營.  愛不是嘴裡講的,愛是在行動上表現出來的.

至於"他"是否接受放棄我的好意, 那就是"他"自己的選擇.

這一次"他"放棄在生日時和小孩相處, 我想"他"的選擇一定有"他"的理由.  只是這個理由, 我没有必要知道也不想知道.  若說...真的需要知道的...那應該是小孩, 而不是我.

無論如何, 祝福"他"有個美好的人生.   上帝祝福你...




聖經
約翰一書第3章第18節
小 子 們 哪 , 我 們 相 愛 , 不 要 只 在 言 語 和 舌 頭 上 , 總 要 在 行 為 和 誠 實 上  .


1 John 3:18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 1995)
Little children, let us not love with word or with tongue, but in deed and 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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