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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4日 星期三

早期療育--離婚官司--結婚14週年紀念日-- 勇敢地面對自己的婚姻(二十二) -- 把我槍斃算了

謊言如同滾雪球,一旦說到連自己都被騙了,就再也沒有回頭路!  林益世從振振有詞,到義憤填膺,林益世以謊圓謊越陷越深,最後紙終究包不住火,讓林益世一語成讖,指控者的錄音帶,真的讓他「一刀斃命」!

這段新聞讓我看的很有感觸...

在我的離婚官司中, "他"的態度和林益世的態度及策略很類似.  當對"他"不利的錄音檔被提出時, "他"仍然振振有詞的說錄音內容是經過多年錄音剪接變造而成的, "他"真的把所有人都當笨蛋, 法官辦過那麼多案件, 錄音檔的內容是否變造, 難到法官不知道嗎?  没有能力鑑定嗎?    反到是"他"提出來的錄音檔內容去頭截尾並把內容斷章取義.  其實這是"他"慣用的手法.



在離婚官司中, 當證據對"他"不利時, "他"真的當庭對著法官說了好多次:"如果我有這麼做, 請法官「把我槍斃算了」".   所以當我看到林益世說讓他「一刀斃命」時, 真的感受到說謊的極至就是說到連自己都被騙了.

在林益世的案件中可以看到, 當您遇到一些情況時...不要懼戰也不要畏戰...在現在科技發達的時代, 您能做的即是錄音及錄影並搜證.

完整的影音請至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6749] 

[情報] 林益世索賄 28分鐘錄音檔3之1




 請您仔細聽, 錄音時一開始記得先錄下錄音時的時間
"今天是3月10日禮拜六..."

 如果您是家暴受暴婦女...必須錄音搜證時, 記得
1. 錄音時一開始記得先錄下錄音時的時間
2. 錄音一定要錄全程, 不要省電池的錢, 要不然對照會說您是故意把對您不利的地方給跳過.
3. 每次"他"要錄我音時, 都會一直說"你"是誰, 其實"他"是希望在錄音中錄到我說"他"的名字, 在離婚過程中雙方都會錄音搜證, 記得不要被對方激怒而說出不該說的話.  我就曾經為了悍衛姐姐芳芳的權利說出不該說的話.  讓"他"拿去四處喧揚並當做呈堂證據.

記得當時需要錄音而又害怕時, 主都會讓我想起這段經文:

箴言第二十四章第10節
你在患難之日若膽怯, 你的力量就微小.


其實我也是第一次打離婚官司, 第一次使用錄音, 所以一開始我犯了很多錯, 很多關鍵的錄音都没錄到.  因為没錄過別人的音, 第一次錄時心理真的會害怕而且又怕浪費電池... 所以犯了很多錯.   現在回頭看, 只能把經驗分享給相同的受暴婦女, 希望您們能錄到"救您們脫離深淵的浮板."

我的案例比較特殊, 對照把所有的事情都顛倒講, 而且說的振振有詞, 真的會誤導人...如果每次都要錄音, 打錄音稿也要花很多時間, 所以有經驗的法界人士曾建議我...乾脆裝針孔算了, 因為只要針孔錄影, 所有的真相都會攤在陽光下, 誰說的是真的即不攻自破.

搜證只能靠自己, 至於要如何做...還是由自己決定.  把一切放在禱告中, 主會啟示您並引導您.

主禱文中提到...

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願祢的國降臨,
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祢的,直到永遠。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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