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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7日 星期五

早期療育 --走出生命中的藩籬(四) -- 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不同

人生的方向是自己訂定的, 打了快二年官司...對法律有粗淺的概念, 了解到法律生活化的重要性, 我想好好的研究一下並把資訊分享出來.

以下資料來源:

http://www.mdnkids.com/law/detail.asp?sn=590

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和刑事訴訟法有何不同?
廖頌熙
  人類最早對法律的需求,應該是為了懲罰做壞事的人,例如偷東西、打傷人等,因為這些事情會影響大家的安全,於是大家便約定做壞事的人要接受懲罰,像是偷東西要坐牢一個月,這就是「刑法」的概念。
 
  有些事情純粹是屬於私人之間的糾紛,和公眾利益無關,例如欠錢不還或是不小心弄壞別人的東西,只要還錢或是賠償,不必坐牢,這就是「民法」的概念。
 

   大致來說,「民法」是規範私人之間的糾紛,違反民法的結果,多半是賠錢;「刑法」是處罰做壞事的人,違反刑法的結果,多半必須罰錢或坐牢。不過,有時候 一種行為可能同時觸犯兩種法律。例如:借錢不還,只涉及民法,而不涉及刑法;背叛國家,只涉及刑法,而不涉及民法;出手打傷人同時涉及民法和刑法,因為既 要賠償被害人醫藥費,又得坐牢。
 
  「民事訴訟法」就是實現民法內容的程序規定。例如有人欠債不還,雖然民法規定債務人必須還錢,然而 就算債主拿出民法規定給債務人看,債務人也不見得會乖乖的還錢。這時債主就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去要錢,例如寫訴狀到法院,由法官通知雙方開庭,判斷 是否真的欠錢,如果真有欠錢不還的事實,法官就會判決債務人還錢,那麼債主再依據判決請求法院拍賣債務人的財產。
 
  「刑事訴訟法」就 是實現刑法內容的程序規定。例如甲被殺死,雖然依照刑法規定必須將殺人者關起來,但是必須經過調查以及審判殺人者的程序,以免冤枉好人。因此,檢察官會主 動調查,並且傳喚嫌疑人到庭說明。例如調查結果乙涉有重嫌,檢察官就會起訴乙,再由法官判斷證據是否充分,乙是否被冤枉。如果乙是無辜的,就會被判無罪; 如果罪證明確,就會將乙判刑。(本文作者現職為律師)






法院標誌是由人、法槌、天秤所組成而其分別意義是~
代表人和人之間的紛爭
天秤 衡量是非對錯
法槌 仲裁

代表的衡量人和人之間紛爭的是非對錯的仲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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