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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6日 星期一

早期療育--離婚官司--結婚14週年紀念日-- 勇敢地面對自己的婚姻(五)之申請案件移轉北檢

過年前收到"他"送給我過年的一份大禮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公文封"---這是額外新增的一件刑事訴訟案件, 說真的非常、非常地生氣, 依我對"他"的了解及先前"他"已設計的陷害, "他"會如此的提訴訟是...真不知用什麼字眼來形容.  只能說...什麼人會做人什麼事..., 唉! 人在做、天在看, 主耶穌都拿著放大鏡在看著呢.


我想我很生氣的原因是
1. 這件事讓我真的看清楚, "他"一點都不是真心在愛小芳芳.  小芳芳要到醫院做療育, 難到"他"都不在乎嗎?  故意在羅東派出所報案, 讓這個案子由羅東地檢署管轄, 為的只是要找我麻煩, 讓我旅途奔波到羅東出庭及做筆錄.

2. 他要找我麻煩, 可以在台北派出所報案, 故意把案子弄到羅東去, "他"這一點完全不顧慮到小孩的, 這是我無法原諒的.
  
 
因著這個案子, 請教了法扶的律師, 了解到
刑事訴訟法第五條第一項

第五條(土地管轄)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依著上述的法條, 以信件向羅東分局要求申請此案件移轉到台北地檢署,  因為被告, 就是我啦, 住所是在台北市; 另外, 案件的事由也是在台北市, 所以管轄權是屬於台北地檢署.

由於偵查不公開, 所以無法得知, 此案件是否會移轉...必須等待結果...

如果您是主內的弟兄姐妹, 請幫我為這件事情代禱, 求主成就"案件移轉北檢"成功.  並求主賜給我智慧, 讓我出庭時, 能有來自主的智慧及力量脫離此泥沼.  感謝讚美主!

把這件事情分享出來, 希望能幫助到有相同遭遇的朋友.




聖經-約書亞記1章9節你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你無論往哪裏去,耶和華─我們的 神必與你同在。
 
 
 
一路走來都是主耶穌在幫我擋子彈, 是子彈、不是石頭而已, "他"每次的出招都是想置人於萬劫不復之中, 都是刑事案件...  我在想...每個力道的出擊都是有反彈力的, 如果出擊失敗了那個反彈力打到的會是自己.    我只能對"他"說: "上帝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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