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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5日 星期三

早期療育--離婚官司--什麼是精神暴力

圖片來源: forum5.hkgolden.com
我的婚姻會走上離異之路是我從來没有想過的...在我們家大老爺心中, "他"一直認為"天下即朕, 朕即天下", 而"他"就是那個朕.     "他"的自我意識很強, 很難讓"他"接受別人的意見.    有一天...我突然覺得或許主可以做奇妙的事, 在人不能, 在主什麼都能 (當時我不曉得這樣的道理), 所以, 我主動告訴"他", 我們要不要去信基督教....
 
信了主之後, "他"也不認為主是我們家的主..."他"一直說"他"才是一家之主, 主是在我們家之外, 聖經上說丈夫是頭, 所以"他"是那個頭, 如果我們家有任何事情出錯, 由"他"跟主負責, 我一直和"他"說我們是獨立的個體, 人跟人之間要互相尊重..., "他"才不和妳談, "他"只丟下一句話"妳和孩子都是我的."   妳想做頭是不是?    接著拿了一些聖經上記載的話把我臭罵一頓.



"他"是一個很聰明的人...只是他的聰明用錯地方了, "他"在宜蘭縣某教會司會...  這也是我說...記得要定晴在主的身上, 不要定晴在教會的弟兄姐妹身上, 否則遲早會大跌一跤.  因為他/她們都是人而已.   

任何事情的果效, 主都有衪的時間...我相信我有我人生的功課..."他"有"他"人生的功課, 所有的一切都教託給主, 讓主掌權坐王.  

在我的離婚過程中, 我没有摻雜太多負面的情緒, 因為我相信"審判在主, 不在我.",  如果我有錯, 我死後也會受到主的審判.  "他"當然也是.    我一直深信如此, 所以, 我只希望我自己能把握時間做該做的事.

我也是事後才了解到什麼是精神暴力,   以下資訊來源:  http://www.tapdv.tw/sec_04-2.html

精神上的不法侵害
除了身體上的侵害之外,精神上的侵害也是常見的家庭暴力行為,其種類包括:

1. 言詞攻擊:用言詞、語調予以脅迫、恐嚇,以企圖控制被害人。像謾罵、吼叫、侮辱、諷刺、恫嚇、威脅傷害被害人或其親人、揚言使用暴力等。例如辱罵三字經、謾罵對方的無能愚蠢、恐嚇殺死全家、威脅再也見不到小孩等語言。

2. 心理或情緒虐待:如竊聽、跟蹤、監視、冷漠、鄙視、羞辱、不實指控、破壞物品、試圖操縱被害人等,足以使對方畏懼或心生痛苦的各種舉動;另外,不當的過度關愛,給對方的生活帶來嚴重的困擾,也可能造成心理的虐待。

3. 性騷擾:強迫性幻想或特別的性活動、逼迫觀看性活動、展示色情影片或圖片等。

4. 經濟控制:不給生活費、過度控制家庭財務、強迫擔任保證人、強迫借貸等惡性傷害自尊的行為。
圖二:精神虐待的主要類型
圖二:精神虐待的主要類型
資料來源:
林美薰、丁雁琪、劉美淑、江季璇(2004)。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人員服務手冊。台北: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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