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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補助對象
設有0至6歲嬰幼兒「日間托育」、「到宅療育」之早期療育服務項目,並經政府「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最近評鑑結果列為「優等」、「甲等」之公設民營及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
設有0至6歲嬰幼兒「日間托育」、「到宅療育」之早期療育服務項目,並經政府「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最近評鑑結果列為「優等」、「甲等」之公設民營及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
2.申請作業方式:
申請補助之機構應填寫應檢附評核相關資料,於7月15日前寄至本基金會委辦審核單位「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逾期視同放棄。
3.申請補助機構應詳實計算符合本基金會補助標準之個案人數,如經查核確有不實申報之情事,該機構於三年內不得申請本基金會之補助。
4.相關評核及補助作業詳細說明,請參閱補助辦法內文說明。
5.由於近年募款困難,為減輕機構募款壓力,本基金會於100年提高早療日托及到宅療育幼童補助金額,經評核通過機構,日托個案由原每位2萬元提高3萬元,到宅個案由原每位5仟元提高7仟元,以持續鼓勵各機構全力投入早療相關服務品質提升工作。
6.自96年起,本基金會補助早療補助單位為經政府評鑑甲等以上之「身心障礙機構」,自99年起,政府已開始針對「早療機構」進行評鑑,考量該等機構已納入政府評鑑,為擴大國內早療服務能量,使更多遲緩兒受惠,本基金會於101年起,將納入經政府「早期療育機構評鑑」最近評鑑結果列為甲等以上之「早療機構」為申請補助對象,歡迎有意願申請本基金會101年補助之早療機構,踴躍報名參加本基金會於5/26-5/27辦理之早療補助宣導暨觀摩研討會,以儘早進行早療服務品質相關改善工作,促使101年得以順利通過評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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