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信主的過程中, 曾經有二位姐妹不約而同的影印了一篇文章給我~書名:十二籃(第一輯)第五篇、告訴祂.
上網找了一下資料, 在此分享給各位此文章....
在我打離婚官司中, 所有的苦楚及害怕...收到刑事傷害官司不起訴時的高興,,,我都是告訴衪...
以下資料來源: http://www.lsmchinese.org/big5/07online_reading/books/read.asp?file=07-934-003-05
告訴祂
讀經:
馬太福音十四章一至十二節,馬可福音六章三十至三十二節。
這兩處的經文,給我們看見兩幅不同的圖畫:一幅是傷心的圖畫,一幅是喜樂的圖畫。一幅給我們看見,施浸約翰的門徒,眼看他們的先生死了,遭了不測的慘禍,這是多麼悲哀的一件事!約翰的門徒,把他們的先生埋葬了,就去告訴主耶穌。另一幅給我們看見,主的十二個門徒,奉差遣出去傳福音,醫病趕鬼,這是十分快樂的一件事,門徒也來告訴主。
聖經記載主將話語告訴人的地方很多,但是說人把話語告訴主的地方並不多。其實我們的主,是人可以把話語告訴祂的主。主耶穌是很容易讓人把話語告訴祂的一位。任何的話語,祂都讓人告訴祂。從這兩段聖經裏,也可以看出主對於我們的同情。多少的時候,我們有苦難;多少的時候,我們有喜樂;多少的時候,我們需要有一個人,可以讓我們把我們的愁苦或者喜樂告訴他;但是,沒有人是可以告訴的。有的時候,我們告訴人,人卻不能聽。我們遇見頂艱難不能解決的事,要告訴人,人卻以為這是無關緊要的閒事。在我們以為是天大的事,最要緊的事,跑去告訴人,人卻不理我們。有的時候,我們覺得有一件很快樂的事,跑去告訴人,人也不能領會我們,不和我們一同快樂。有的時候,我們覺得苦悶,人也不能感覺我們的苦悶。有的時候,人雖然自己有那樣的經歷,能感覺我們的愁苦或者快樂,但是,他們不肯與我們一同感受。有的時候,因為他們自己已經有彀多的喜樂或是悲傷,似乎擔當不了,更不能再來感覺我們所感覺的了。有的時候,我們指望能得到一個人,可以將頂悲傷或者頂喜樂的事告訴他,可是人肯聽我們的告訴就算好的了,難得有人是與我們表同情的。
許多人想,我們的主是大的主。但是,我們的主雖然大,祂卻不輕看小事。你或者想,你告訴主的事,必須是頂大的事,主纔肯聽。豈知我們的主,祂從不輕忽小的事。沒有一件事,在主看來是太小不肯聽的。祂都願意聽,祂願意聽你一切的事。祂肯聽自己門徒的話,也肯聽約翰門徒的話。約翰的門徒,跟隨他們的先生,已經有相當長的時間,他們和先生之間的情感可想而知。這位先生一旦被人殺死,他們怎能不傷心呢!聖經沒有記載他們說希律不好,也沒有說他們整天哭泣,只說他們將約翰的屍首領去埋葬了,就去告訴耶穌。
有的人,把死人埋葬了以後就說,我的一切都完了,我絕望了。他死了,我也失去了一切,我所有的也跟他去了。豈知,這樣的時候,正是你當親近主的時候,你可以把你的傷心告訴主。祂不會說你太屬世,太多情,或者說你太捨不得死人;祂知道你的情感,祂體會你的心腸。有的人從來沒有遭遇父母、妻子、兄弟、親友死亡的悲傷,但有的時候,覺得有甚麼東西失去了,就像約翰死了,叫你感覺失望一樣。你覺得你的天好像沒有藍色,所有的景物好像都毫無生氣,你找不到出路。這時候,最沒有用處的就是你把屍首擺在那裏,望著他哭,望著他整天的悲傷。你應當像約翰的門徒,把屍首埋葬了,跑去告訴主。你知道麼,在主面前,有一次的訴說,有一次的傾心,就是與祂多一次的親密,多一次的認識。當這時候,你與祂這樣親近一次,要勝過平常的交通幾百次。惟有這樣,你的生命纔能進步。你當把你的難處帶到主那裏,告訴祂。祂能安慰你,祂能扶助你。一個人如果沒有在主面前流過淚,沒有將他一切苦樂的事都帶到主面前與祂分一分,沒有將他祕密的事和主談一談,這樣的人與主就沒有親密的交通,沒有親密的來往。我們不是說你不能請人代禱,求人幫助,我們是說,惟有告訴主,你纔能與主更親。
約翰的門徒把他們的傷心一告訴主,他們甚麼事都化為沒有了。無論你把甚麼事告訴主,祂都肯聽。人不能與每一個人都表同情。但是,我們的主能與每一個人表同情。我們的每一件難處,祂都表同情。祂看顧每一個人的事。在祂心中,好像世上只有你這一個人的事。祂背負你一切的憂患。任你多軟弱,祂都肯與你表同情,都肯為你負擔。我們的主,肯擔當我們一切的憂慮,肯耐心聽我們的告訴。我們不要以為祂不聽。我們千萬不要懶惰不將我們的事告訴祂。祂等你來告訴,祂要聽你的話。
主不只要聽我們悲傷的事,主也要聽我們喜樂的事。我們覺得與哀哭的人同哭還容易,與喜樂的人同樂反而難。許多人以為可憐人就是同情人,殊不知『可憐』並不是『同情』。『同情』是能與喜樂的人同樂,也能與哀哭的人同哭。有時你見別人歡天喜地,你覺得他太喜樂太輕浮了。這是我們不能與人的喜樂表同情。保羅說,『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十二15。)這就是與人表同情的意思。主願意與我們一同悲傷,主也願意與我們一同喜樂。
馬可六章三十節告訴我們說,『使徒聚集到耶穌那裏,將一切所作的事,所傳的道,全告訴祂。』他們所作的是可喜樂的事。(參可六7,路十17。)他們跑到主那裏,把這一切的喜樂都告訴了祂。有許多人遇到困苦的時候就祈求主,但當歡喜的時候也能禱告的有幾人呢?人悲傷時,自然會祈求主幫助;喜樂時,卻容易忘記告訴主。
司布真先生,有一天佈道以後疲乏了,就同一個朋友騎馬到鄉村一行。他快樂得很,忽然跳下馬來,也請那同來的朋友下馬。那朋友詫異他的舉動,問他要作甚麼。他說,神賜給我們一陣的歡喜,所以此刻當感謝神一下。於是兩個人一同跪在路旁禱告。我們不能常常有歡笑,但是,甚麼時候我們有喜樂,甚麼時候我們也當來告訴主。我們總要在喜樂的時候記念主,將我們的喜樂與主分一分。主從來不以我們快樂太多了而責備我們,祂很自然的體會我們的情感。所以我們不要忘了把我們的喜樂也告訴主。
主聽門徒述說他們所作的事以後如何表示呢?祂說,『你們來同我暗暗的到曠野地方去歇一歇。』主這樣作,是使他們得安息。多少時候,我們一個人暗暗的去曠野歇一歇,常是因為心裏不痛快,心裏煩悶,只好一個人去到曠野歇在那裏。但是這樣行,往往回來的時候心情比去的時候更不好。我們的主沒有對門徒說,你們去曠野裏歇一歇。祂是說,『你們來同我暗暗的到曠野地方去歇一歇。』主的同在要使他們得著甜美的安息,也要使他們重新得力。
我們的主樂意聽我們悲傷的事,也樂意聽我們喜樂的事。祂是我們可以把任何的事都告訴祂的主。我們既有這樣的一位主,何不把我們內心所有的隱衷都來告訴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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