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郵差一走一回神看了看手上信封的寄件人上面大大的註記著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公文封", 回到家中拿起剪刀心中忐忑不安的拆了信件, 原來"他"又想見縫插針、雞蛋裡挑骨頭的找我麻煩, 而且陷害的又是刑事案件...
這個週末是"他"的探視週, 所以"他"和小芳芳一起在房間睡覺, 這次我花了大約15分鐘即平復了我不安且生氣的情緒, 這次是利用洗碗來平復心情, 在過程中我在心中不停的問主耶穌:"主啊, 您到底要我學多少功課...主啊, 您讓我學的功課一定要讓我在將來的日子可以幫助和我一樣的受害者, 要不然我在心中會過不去的. 我不要平白受這些苦難..."
一定有很多人會疑問為何我的官司有那麼多的陷害, 其實我們結婚10多年一起經營著電腦軟體公司所賺的錢全入了"他"的名下, 或許有人會說我很笨, 但由於"他"和"他"的家人是斷絕往來, "他"甚至和"他"的一位姐姐是脫離姐弟關係的, "他"一直灌輸我一個觀念"他"的家人都利用"他", A"他"的錢而且告訴我"他從小是個受虐兒."...從小窮怕了... 就這樣我被"他"騙了10多年, 直到小芳芳檢查出有異狀, 我無法再為"他"賺錢..."他"開始對付我...我才去求證...原來"他"把所有的事情都顛倒講...
"他"會一直想陷害我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家是有財產的, 而"他"的脫產行為被查到了, 一般這樣的離婚官司走向會有二種:
第一, "他"會假裝跟您認錯, 希望得到原諒...不要離婚了...
為何會這樣呢? 不離婚就没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財產還是在"他"名下, 等事情過了一段時間稍加平息後, "妳"就完蛋了... "他"會秋後算帳, 妳的日子會更難過...而且, "他"也有防備...當"他"再次轉移財產時, 妳絶對查不到...到時是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靈.... (但或許也有人是真心悔改認錯, 但憑個人的智慧去判斷, 只是不適用在我的案子. 但我也不能一桿子打翻一船人.)
第二, "他"會製造證據證明妳對這個家没有貢獻, 所以妳只能分少許的財產.
在我的case 上, "他"是窮盡所能的造謠、污賴加陷害, 由於"他"密謀離婚已2~3年, 所以這當中"他"也利用人性養了一些可以供"他"利用的祺子(即被利用的人), 當然利用人的人很可惡...但被利用的人在我眼中看來也是很可恨的. 很多人會被利用都是一個"貪"字, 給你一點糖吃...你就把自己的人頭讓人使用, 這和聖經上猶大為了微薄的金錢賣了主有何不同, 當初猶大也不知道事情會搞這麼大... 每個被利用的人也都不認為自己被利用, 因為大部份的人都没有勇氣承認自己是個被利用的人,但您們有没有想過, 您們的被利用有可能害得孤兒寡母流落街頭必須接受社會局的補助...
一切的一切都只能交托仰望在主手中, 求主給我智慧來應付這一切事情, 也求主保守不要讓官司的事情影響到小芳芳的黃金期, 主啊, 我知道這很難, 但在人所不能, 在主凡事都人. 感謝讚美主.
主啊, 求您讓孩子剛強壯膽...我不要一直都是防禦, 在這新的一年我要為小芳芳、姐姐芳芳和我自己勇敢奮戰、勇敢出擊. 加油!
聖經-馬太福音第19章第26節「在人這是不能的, 在 神凡事都能」
聖經-約書亞記1章9節「你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因為你無論往哪裏去,耶和華─我們的 神必與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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