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第一次到新店法院開離婚協調庭, 在等待進入協談室時, 賴淑玲律師很委婉地跟我說了很多, 繞了一大圈, 重點是要告訴我...我們常常只記得我們付出了多少, 確忽略了用心去體會對方付出了多少...當時, 我也没有多說什麼, 因為等待的時間也不多...但我相信我所遭受的對待...主耶穌知道.
由於離婚協調談的是離婚的條件, 直接切入到金錢利害關係, 所以"他"也就没有太多的掩飾,也因著這樣賴淑玲律師開始了解到"他"是一個怎樣的人, 影響賴淑玲律師對"他"的看法的是"他"自己指控賴律師的一句話, "他"跟賴律師說(大意如下):"法扶的人說, 妳幫○ ○ ○打官司, 拿到財產後...妳可以抽成.", 就是這句話造成賴律師不相信"他"的話. 因為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而且法扶的人也不可能這麼說.
依我和"他"多年的夫妻對"他"的了解, 其實這是"他"在套話的技巧, "他"最喜歡用某某人說了什麼話來應證, 而這某某人說的話是"他"自已瞎編的, 因為"他"認為如果被"他"說中了, 你/妳自然會為自己解釋而說出"他"想要知道的....
在民國100年, "他"常常跟我說"他"在羅東聚會的牧師及牧師娘說:"没看過我這樣的基督徒, 這麼惡劣的女人....", 其實我都不理會"他", 如果一個牧會的牧師及牧師娘會說那樣的話, 那主耶穌自有管教...就算"他"隱藏"他"在羅東的住處, 連和我打離婚官司用的地址都是"他"的牧師及牧師娘家的地址...
我不知道為何這對牧師及牧師娘要幫著"他"隱匿"他"在羅東的居所, 甚至在"他"的脫產計劃中也涉入其中, 但我知道在聖經上猶大為了微少的金錢出賣了主耶穌...主為了我們上了十字架...
主的作為是超乎我們所求想的, 在這二年我深深的觸摸到主, 也真的得到主的幫助及帶領...在信主的過程中, 記得要把眼目注視焦點在主身上, 而不是那些聖潔的基督徒身上, 畢竟人是軟弱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難處...這個難處是不需要公諸於世的. 主的話語(聖經)是用來規範我們自己而不是要用來定別人的罪. 我們自己只要定睛在主身上, 就不會被絆倒.
很神奇的是在這二年幫助過我的人(除了召會聚會所的弟兄姐妹外)幾乎都不是基督徒. (之前我們在聚會所聚會, 但"他"最後卻污賴說是會所把我帶壞的. 逼著我離開聚會所...)
我真得不知道是為什麼...在這過程中...主派給我的天使都不是基督徒...
而表面上看來協助"他"脫產的....大部份都是基督徒....
主啊! 您的作為真是超乎人所求所想...
但, 我還是相信主有主的美意, 相信主會眷顧我們、會為我們母女開道路...
2012年1月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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