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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7日 星期五

早期療育--小芳芳4歲了, 爸爸給的生日禮物是謊報竊盜

上次開庭是100.8.24(三), 在法庭上我提出家中只有23坪, 一共有三個房間, "他"一個人用了二個房間, 小芳芳、芳芳和我三個人用一個房間空間真得不夠用, 請"他"選擇用一個房間就好.  而且, "他"平常也不住這裡, 所以法官協調了讓"他"選擇要使用哪一個房間, "他"選擇了没有床但有冷氣的那個房間.  而且"他"在法庭上承諾會在9月第一週回來時把床移到"他"選擇的那個房間.

9月"他"回來時, 都没有意願要移床, 我一直告訴"他":"芳芳的書桌在客廳, 當我在教小芳芳(療育)時, 都會吵到姐姐芳芳做功課, 所以想要把芳芳的書桌挪到房間, 給芳芳一個自己的房間.", 我一直這樣告訴:"他", 但"他"都不回應...

說真得要把一個全面性遲緩的小孩拉上來, 真得要付出很多的心力及努力, 時間是有排擠效應的, 在這個同時難免花在芳芳的時間就比較少, 所以我也只有把姐姐芳芳的目標設在培養她獨立作業的能力上.  我們做家長的至少要做到給她一個安靜的空間來讀書及寫功課.

圖片來源: hpday.com.cn
100.10.3(一)是小芳芳4歲生日, 爸爸一回來看到另一個房間變成姐姐芳芳的房間, 二話不說立即打電話報警說他一回到家發現東西都不見了...

在警察來之前, "他"一直問芳芳:"爸爸晚上要睡哪裡?", 姐姐芳芳:"只是害怕的一直哭, 掉眼淚.", 我趕緊上前去告訴"他":"睡你答應法官要睡的那個房間.  你有事情找我, 不要為難小孩"...

後來警察來了..."他"又開始說要警察採證...拍照存證...事實顛倒講...
警察很重點的問...現場有没有被翻箱倒櫃.... 答案: 没有

警察又問...有没有東西不見..."他"回答不出來...
警察說你報案是報"竊盜", 如果你要報就到派出所做筆錄, 我們受理...
警察對著我說:"到時若判不起訴, 妳再告他誣告..."

"他"又抓著警察一直說我家暴他的事情, 警察告訴他, 你們的事情我們青年派出所的人都知道...
後來, 送二位警察走時, 我很抱歉地告訴警察每次"他"回來都要這樣搞...真是很抱歉...
但法官說我們的離婚案應該會打個 2~3年, 會從一審打到二審再到三審...所以, ...真是不好意思, 麻煩您們了.

送走警察時已晚上6:50, 姐姐芳芳說要看 DO RA A 夢, 我問"他"是不是要如先前"他"計劃的去吃我家牛排替小芳芳慶生, "他"一句話都不說...等我準備要打果汁給小孩先止餓時, "他"才說...小芳芳爸爸帶妳去吃牛排, 去問姐姐要不要吃, 為了避免"他"為難芳芳, 所以, 我也跟著去了.

這是小芳芳4歲生日的夜晚...真不知這個爸爸的心中在想什麼...愛小孩是這樣愛的嗎?
我想..."他"是一個不懂得什麼叫做愛的人, 所以, "他"永遠都認為是別人對不起"他".

對我來說, 那已經不重要了, 我現在要做得是把握小芳芳的黃金期把她拉拔起來, 讓她將來能自己自足, 不要成為姐姐芳芳的負擔, 這是我該做的, 我相信主會看顧我們的.  感謝讚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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