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4.19 是我生平第一次上法院開庭...開的是刑事偵查庭...唉! 夫妻一場真得有必要這樣陷害逼迫嗎? 我把當天的心情記錄在文章早療媽媽--第一次上法庭--100.04.19
還記得當天開庭時, 檢察官先問"他"話..."他"說了很多與事實不符的話語, 然後又說看在孩子的份上, "他"願意恩待我和我和解...
後來檢察官問我要不要和解, 我說"他"說的都不是事實要我如何和解...當時我把"他"的動機說了出來... 因為"他"重男輕女...而我生的都是女兒...小孩又是早療通報的小孩...要跑療育無法再全心全意寫程式為"他"賺錢...並把證據呈給檢察官, 由於我們各說各話, 所以檢察官說他會傳當時處理的警員來問話, 要我們先回去...
這回去一等即等了數個月, 在這其中"他"一直散佈說"他"要和我和解是我不要的....
這樣的和解是什麼大家知道嗎? "他"所謂的和解是要我承認我毆打他, 他願意原諒我和我和解...這樣的和解能談嗎?
感謝讚美主, 在100.7.8 我收到了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當時, 我好高興打了電話告訴賴律師這個好消息...真是恩典滿溢...
感謝各位弟兄姐妹的代禱, 因您們的代禱恩典如傾盆大雨般地卸在小芳芳、芳芳和我的身上...
謝謝...有您們真好~
2011年7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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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我真的難以想像,
居然有人可以跟我先生一樣,
用設計的方式告我傷害,取得保護令,
訴請離婚,爭監護權
當對方打算要和您離婚時, 其實他已把您當成是敵人了...所以會用盡一切辦法得到他想要的.
女人要懂得保護自己, 當您發現對方有異狀時, 要懂得搜證. 搜證只是備而不用, 只是為自己留後路. 要懂得保護自己才有能力保護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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