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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31日 星期四

早期療育--離婚官司--結婚14週年紀念日-- 勇敢地面對自己的婚姻(十六)--罪與罰

終於明白主為什麼讓我有一個像小芳芳這樣的小孩, 以及讓我有一個這麼複雜的離婚官司, 原來主是在教我什麼是"萬物歸一", 所有的事情法則都是一樣的.

和"他"結婚10多年, 我卻是透過離婚官司才了解到原來"他"是那麼的聰明...很多事情的真相只有我們二個當事人及主耶穌才知道...什麼是真的? 什麼是假的? 由於有帶小芳芳的經驗, 主教導我如何去"觀察"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係及一個人口語表達所代表背後含義...等.


1. "他"告訴所有"他"想得到的人說不要和我說話, 因為我都會錄音.  "他"用這樣的方式讓我孤立無援.  還好我有主耶穌一直與我同在, 有聖靈用說不出來的嘆息為我禱告.

2. 原來害一個人是可以這樣做舖陳的.  "他"想要製造我不是一個適任母親的假象, 舖陳的方式:
    (1) "他"說"老師說"姐姐芳芳被我照顧的功課愈來愈差、 異位性皮膚炎愈來愈嚴重.  這個子虛烏有的"老師說"只要開庭時找所謂的老師來即戳破其說辭, 但法官應該不會為了這麼點小事調證人, 所以"他"毫無顧忌的舖陳背景環境.
    (2) "他"說"小芳芳說"不要爸爸、不喜歡爸爸之類的言語...並且"他"和心理諮商師討論過一定是有人教的.  只是不知道這個人是誰.  唉! 要設計我也不要把小孩拉下水, 小芳芳在"他"說的時間點如果口語能力有那麼好, 我就不用那麼辛苦了.  如果是有人教的, 她是用覆誦的方式不會只有"他"聴到, 和小芳芳接觸最多的學校老師一定會聴到, 可以調學校老師來問話.

其實很多事情的舖陳, 如果不是事實到最後都是會被戳破, 但只要人跟人之間完全没有交集, 這個謊言是可以一直存在的, 只要想辦法孤立妳.  這一點"他"做到了.

"他"還明白的告訴我, "他"的牧師說要告我.  吔...是牧師吔.  我没有任何評論, 一切事情的主權都在主手中, 主會掌權坐王.

一直以來, 我心裡過不去的是..."他"是個基督徒, "他"在教會司會,  "他"自己說"他"在教會是為人禱告的那個人.

主啊! 我是被一個在教會為人禱告的人設局、污衊...

主啊! 您知道我需要有多大的信心嗎?

在二個星期前透過某位牧師的證道"罪與罰"解開了我的疑惑, 我們每個人都是罪人, 不論您犯的罪大小, 只要您認罪悔改, 主都會設免你.  但所犯罪的處罰在人的世界還是要去承受.  就好像古時候的判刑常講"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基督徒要看的是永生的生命, 主耶穌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 設免我們的罪, 主耶穌寶血的救贖, 我們不能讓主的血白流.

我不知道官司未來的走向會如何, 但我知道上帝的祝福是跟著孩子走, 只要凡事為孩子著想, 上帝的祝福就會一路跟隨.


詩篇 65:11
你以恩典為年歲的冠冕.你的路徑都滴下脂油.

Psalms 65:11
You crown the year with your bounty, and your carts overflow with abundance.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定晴在主..很棒~~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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