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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6日 星期五

早期療育--離婚官司--請不要把小孩當籌碼

"他"為了逼我離婚故意去派出所謊報"家暴"說我歐打"他", 雖然後來檢察官已不起訴"他"請求的傷害案, 但"他"這樣的行為其實也綁住了"他"自己.

"他"在訴請離婚狀上寫著視返家為畏途; 在法庭上"他"告訴法官"他"是冒著生命的危險回家看小孩.  還在法庭上以幾近嚎淘大哭的情況哭訴"他"想小孩, 却在我假扣押"他"的極少財產下, 不付小孩的生活費.  這樣的反差及憂關利害關係的情況下, 真得是讓人看到人性的醜惡面.

在98年他密謀要離婚的過程中, 他把我們台北的房貸加貸到800多萬, 却把房貸的利息算在小孩和我的頭上, 口口聲聲說"他"辛苦賺錢繳利息而房子讓我們母女住, 殊不知"他"加貸房貸其實只是"他"脫產的手段之一.

在協議離婚的的過程中, 原本"他"同意把二個小孩的監護權都歸我, 而"他"給付小孩的生活費; 但當"他"發現只要小孩一人一個"他"可能可以不要付生活費時, "他"改口說"他"只要在羅東請個歐巴桑看小孩一個月只要一萬元, 還可以幫"他"煮飯及打掃..."他"為什麼不以小孩角度來看事情, 而是以什麼樣的角度可以讓"他"少付錢的角度來計算.  對"他"而言, 錢真得是贏過親情.

當"他"所隱藏的財產被我查到時, "他"更積極地籌劃"他"的下一步...
以愛(親情)為名, 行不付小孩生活費之實, "他"開始在"他"回來探視小孩時, 故意告訴小芳芳的老師....在他二年前離家時, 小芳芳並没有這麼嚴重...這二年怎麼變得這麼糟...一直想引導小芳芳的老師說出小芳芳並没有進步的話語...

這二年是小芳芳的黃金期,真得希望"他"的自私不要耽誤到小芳芳的進展...

親愛的天父, 感謝讚美您, 謝謝您所賜給我們的一切, 讓我們在這樣的情況下仍舊剛強壯膽, 主啊!  求您繼續看顧我們, 讓芳芳和小芳芳在您的保守下身、心、靈都能健康平安的成長, 進而散發出主的榮美; 主啊!  也求您柔軟"他"的心, 讓"他"顧念小孩的需求, 求您以您的公義來審判, 一切的是非對錯都交托在主的手中, 讓主您掌權坐王.  感謝讚美主, 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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