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没有人天生就會當媽媽....都是當了媽媽之後, 才學習如何當媽媽...
當年因小芳芳的情況...被困住在早期療育領域, 為了找解決方案, 自己花了很多心血, 由於當年用了很多社會資源, 所以回饋社會也是應該的...就讓自己當個『墊腳石』的角色, 讓其他相同情況的人可以少辛苦一點...
本來想開始往前走, 但回頭看看自己最心愛的寶貝...似乎必須為了她...在原地在停留一陣子...
想想...我也應該知足, 至少目前的生活方式並没有讓自己陷入困境...
我想...我不能愛太多人, 否則我會没時間愛自己, 就讓我多愛主一點... 就用分享的方式來散播主的愛...
既然被困在這裡, 那我就分享我所學到的法律...畢竟,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偶而會在新聞中看到...有人走上不歸路的消息....
新聞最後會打上...
「自殺不能解決問題」、「不要把痛苦留給愛妳的人」、「想想身邊的親朋好友」這些話語...
不知大家看到這些話的想法是什麼...
.......
我的想法是 Bull shit...
人若没有走到盡頭....誰會選擇這條路....
我想...這個走上絶路的人...要的應該是...如何活下去的解決方案, 而不是口號吧!
上週二..我去上了國家賠償法, 聴到老師提到...法律人間傳說著一個說法...
(未證實的說法哦....不要當真....我必須這麼說....不要當真...知道就好...)
Rumor..... Rumor..... Rumor....
國家賠償法第三條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
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如果騎車不小心..因路上有凹洞所造成的損害, 是可以向國家請求賠償...
當然這個損害, 最好不是不可逆性的, 否則損失就太大了...
不過, 現在到處都有監視錄影器, 很容易就能調錄影帶查閱...是否當事人有故意...
這樣是有『與有過失的....』這種故意的事情...是不可取的...
原則上, 做人是不可以這樣的...
不過, 你如果真的很倒楣, 就被你遇到, 記得...這是你的權利去請求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法
我豈沒有吩咐你嗎?
你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
因為你無論往哪裡去,耶和華你的神必與你同在。
約書亞記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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