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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5日 星期一

早期療育--離婚官司--閱卷最好是親力親為

一個人一輩子可能只打一次離婚官司, 没有人喜歡上法院, 但是當您遇到了, 您還是要勇敢的去面對, 每個人都想找比較有經驗的律師, 相對的比較有經驗的律師由於案子多, 開庭的次數就會比較多, 這是一定的.

您知道嗎?  閱卷必須先和負責您案子的書記官連絡, 因為資料是由書記官保管, 所以當負責您案子的書記官有庭的時候, 那個早上或下午您是無法閱卷的, 因為負責的書記官在開庭.


以我的經驗, 我認為最方便的閱卷方式是
1. 自己打電話給負責您案子的書記官, 要告知書記官您的案號
2. 和書記官約您們二位都方便的時間
3. 在約定的時間到法院申請閱卷, 即可當天申請當天閱卷.

而時間本來就不好喬, 如果要等忙碌的律師和書記官約時間, 在時間上必定無法像自己閱卷那樣可以掌控時效, 所以, 後來我都跟賴淑玲律師說我自己去閱卷, 畢竟這是我自己的案子, 我一定要投入來關心我自己的事情, 等我閱好卷之後再傳真或拿給律師.

另外, 開庭時都會有錄音, 所以您也可以申請錄音檔, 像我的案子, "他"喜歡把事情顛倒講並且大量的抹黑我, 例如, "他"故意製造事端告我刑事傷害, 但後來檢察官判不起訴, "他"居然到處喧揚是"他"在法庭上跟法官求情才會判不起訴.  也因著這個原因, 我會親自去閱卷並申請所有的錄音檔好好的放在保險箱保存著, "他"習慣把事情顛倒講, 不知道等小孩長大了, "他"會如何的抹黑我或在外造謠, 所以對我來說"閱卷"保留開庭的資料除了在打官司當時使用之外, 也是為了將來"他"又再次抹黑我時還原事情真相的證據.

如果您的對照和我的一樣是屬於精神虐待的高段班, 請您記得要閱卷並保存錄音檔來保護自己未來的安寧生活.   在此把經驗分享給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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